我市PPP工作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
4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7〕34号),对2016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6个省(区、市)、90个市(地、州、盟)、127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支持。其中,我市被授予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成效明显地区,是全省PPP工作唯一受到表彰的地级市。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PPP工作,将其作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举措,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持续加大PPP模式推广应用力度,有效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全市PPP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储备项目102个,总投资1261亿元,其中已签约项目24个,总投资536亿元,成功入选国家和省级示范项目21个,投资额471亿元,任城、高安、金乡等8个县市区17个项目获得省财政厅奖励资金4142万元、占全省奖补资金总额的20.71%、列全省第一位。我市项目储备数、投资额、入选国家和省级示范项目数均居全省前列。(信息来源: 新余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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